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食堂、超市一体化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日期:2014-06-16 12:03:52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62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后勤服务社会化进程,有效提高食堂服务管理,改善师生生活,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和饮食需求,营造和谐稳定健康的校园环境,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嘉定校区食堂、超市一体化承包经营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为便于管理,食堂与超市须同时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嘉定校区食堂、超市一体化承包经营

二、承包性质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承包。

三、经营范围

1、食堂

多样化经营的普通膳食、面食、点心等,营业时间为早、中、晚餐。

2、超市

只限于定型包装食品、饮料、文化学习用品和日常生活用品。

四、基本情况

学院创建于1993年,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寄宿制高职院校,现有嘉定、青浦两个校区。嘉定校区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冈峰路68号,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2450人,教职工约300余人。

1、食堂

食堂分为上下两层,建筑面积约为3931㎡。布局合理,厨房设备和基本餐具齐全,可供承包方使用(交接有清单,需新增加的设备餐具由承包方自行投入),校园一卡通(IC卡)收费系统、专用货梯(电梯工须持证上岗由承包方配备)、水、电设施安装到位,基本完善。食堂及设备设施具体情况可现场考察。

食堂经营场所为“零”租金,能源费(水、电)按表计量,按民用价格计费,学院专人月底抄送,学院目前没有城市管道煤气(天然气),使用安全环保的醇油作为燃料,学院可以在物价平抑基金中适量承担水电部分的能源费补贴,要求补贴的比例可由承包方提出,燃料由承包方全额支付,设施设备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承包期内的维护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若承包方对学院现有配备的设施和场地进行改造,不得破坏结构,若必须改动和拆除,需经学院同意。如未经同意擅自改变结构,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则由承包方负责。学院可提供少量早班餐饮人员的住宿,洗澡采用刷卡消费。

2、超市

学院超市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水、电设施安装到位,货架、货柜、等由承包方自行负责。若承包方对学院现有场地进行改造,不得破坏结构,若必须改动和拆除,需经学院同意。如未经同意擅自改变结构,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则由承包方负责。

超市场租费为26000元/年,承包费为81000元/年,水电费用按表计量,按民用价格计费,按月与学校结算。超市出售的所有商品必须按正规超市明码标价,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五、保持菜肴价格的基本稳定

食堂须在安全、质量、数量、价格上,保证每日三餐及点心的供应,真正体现师生的“食无忧”。学院通过“零”租金、减免能源费的办法,减少食堂成本开支,缓解食堂经营压力,确保食堂物价的相对稳定。维护学院的安全与稳定,关系到学院未来的发展,因此,食堂经营必将从大局出发,确保师生用餐需求,全面提供食堂经营承包方案,普通菜肴价格、份量和面食点心的单产单点成本核算,价目表由承包方在标书中表明。

六、餐饮管理要求

高校食堂是一个用餐人员较为聚集的场所,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院教学、科研及其他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推广和实行“六T”实务现场管理法是学校食堂基础管理中行之有效、操之简捷、用之应手的有效管理方法符合上海高校后勤管理现状,整体提升餐饮管理水平的一个平台;实现学院节能降耗、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发展健康餐饮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上海高校餐饮管理内涵发展的重要管理手段,具有较强的行业针对性和实用性

七、经营承包年限

两年(2014年9月1日—2016年7月第二学期校历结束日)

五、标书内容及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餐饮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有高校食堂经营经历的企业优先考虑。

2、配有专职管理人员以及根据各岗位需要合理配备相关从业人员,并具有资格(上岗)证书和健康证明。

3、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消防)和重大劳务、债务纠纷。

4、若参加投标者不是该企业法人代表,则投标者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

5、标书中应体现经营管理思路、承包期间经营管理目标和服务质量承诺。管理目标和服务质量为起点要求,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确定目标和要求,编制菜肴价格表和展示平衡表。

6、超市须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承包方自行办理,学院提供相关资料)。

八、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请於2014年5月30日下午三时前将标书(正副本两册)送达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卫处,投标书邮寄无效。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冈峰公路68号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6067595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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