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迅速处置学院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一方平安,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是指学院在正常的教学过程中、课余期间、重大节假日、国家和上海重大会议或活动期间、敏感时期发生的或可能发生事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如爆炸、火灾、打群架、中毒等)。
二、工作程序
1、在教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当时的任课教师立即报告教务部门,如发生重大恶性事件,当时的任课教师可直接报告学院领导或学院保卫部门。
2、课余时间或自修课期间,学生在食堂、操场、运动场等学院公共场所发生的问题,在场的教职工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告后勤保卫部门或分管后勤保卫的领导,部门领导得到信息后,报告学院领导的同时,积极组织力量处置。
3、在学生宿舍发生的突发事件,特别是重大事件,宿舍管理人员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报告后勤保卫科部门,由保卫部门报告分管领导,并及时组织力量处置,分管领导得此信息后,要及时报告学院领导。
4、门卫人员在当班时(上课、上班)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保卫部门或学院综合办公室;夜间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三、工作要求
l、做好预防工作。各级部门领导平时要注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要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法纪法规教育,了解和掌握思想动态,及时处理各类矛盾。
2、学生工作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生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解答和正确处置,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学生办、团委,共同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3、做好疏导工作。要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的苗子,按责任分工做好疏导缓解工作,消灭事故隐患。
4、责任落实尽心尽责。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承担责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校内。各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值班人员、任课教师、后勤宿舍管理人员)切实负起责任,增强政治责任心,确保学院一方平安。
5、向有关部门报告。对严重事故,校内又难以解决的,由保卫部门及时上报院部,求得支持和帮助,以便解决问题。
6、加强请示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问题的部门或个人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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