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部门安全员信息的通知
日期:2019-10-21 09:45:25  发布人:hqbwc  浏览量:40

关于完善部门安全员信息的通知

各部门:

因新学期人员变动较大,之前确定的部分部门安全员不再从事该项工作或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不能履行安全员职责。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请各部门在原有安全员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重新调整、确定一位同志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且所确定的安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坐班人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能够履行本部门安全员职责。各行政部门申报1人,各系申报2人(负责教学1人,负责学生1人)。

2、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

请各部门于10月24日中午12:00前将确定的安全员信息(姓名、性别、岗位、办公电话、手机号)发CRP邮件至后保处王磊。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1日

核发:0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